泉州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-太阳集团tcy8722

泉州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来源:泉州市司法局 时间:2024-01-25 16:07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》(国办公开办函〔2021〕30号)的要求以及省、市相关规定编制本报告。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。本报告在“泉州市司法”门户网站(http://sfj.quanzhou.gov.cn/)公布,并报送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备案。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与泉州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(地址: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605室,邮编:362000,电话:28386566,电子邮箱:sfj.qz@163.com)。

一、总体情况

2023年,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立足“一个统筹、五大职能”,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热点,积极推进政务公开,以公开促落实、促规范、促服务,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。

(一)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。一是坚持“以公开为常态,不公开为例外”的原则,全面推进政务公开,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4条,其中,以市司法局和办公室名义制发的主动公开文件42件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,围绕上级要求和展示司法行政工作成效,局公众号共发布涉营商环境、社会治理等各类信息1029条。三是发挥职能优势推进公开工作,对市、县两级历年来制发的261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,督促指导市级行政部门在门户网站增设“政策”栏目,集中发布保留的742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,成为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公开的权威规范性文件库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,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。2023年,市级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31件。

(二)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方面。规范办理程序,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,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,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。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。

(三)政府信息管理方面。对凡是能公开的政务信息、政务服务内容、办事程序都要在网上向社会公众、服务对象公开,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公开、透明。目前,我局已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,对制度性、政策性的内容长期公开,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,对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,对动态性的工作即时公开。2023年在门户网站设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库,集中公开本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7份。 

(四)平台建设方面。完成网站规范改造、无障碍及适老化改造。指定专人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专栏,规范信息分类方式、发布格式和展示形式,做到结构清晰、查询方便、更新及时。

(五)监督保障方面。一是完善并落实《泉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(试行)》等制度,强化责任追究,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。二是广泛征求群众对门户网站建设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评议发现的问题,建立良好的干群、政群互动关系,促进各项工作开展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2

0

8

行政规范性文件

2

1

7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844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4

行政强制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 

申请人情况 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企业

科研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2

0

0

0

0

0

2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2

0

0

0

0

0

2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六)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其他

0

0

 

 

 

 

 

(七)总计

2

0

0

0

0

0

2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2023年,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,存在政府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,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等问题。下一步,我局将进一步强化信息内容保障,综合采用多种形式发布政策解读,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2023年,市司法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。

 

泉州市司法局

2024年1月25日

附件下载

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

相关解读
文字解读
图片解读
视频解读
访谈解读
媒体报道
网站地图